一核:以创新科技产业园为核心,位于规划区中南部,靠近水蛟路,区位与交通便捷。
两带:规划沿着水系拥有一条水系景观带、沿凤凰三路形成产业联络带。
多组团:包括南部组团、北部组团、温泉配套组团与山林景观组团。
山水产城南部组团——南部组团以山为核,聚集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科技旅游研发及上下游生态链企业区域总部产业,多条由山体延伸而出的纵横交织的生态网络和组团有机结合。
山水产城北部组团——北部组团以水为媒,联动上下游生态链企业区域总部+科技旅游研发产业,产业和居住配套围绕水库呈放射状布局,朝向水体享有**化的景观资源。
温泉配套组团——温泉配套组团主要发挥小鱼温泉特色,聚集酒店、商业等配套资源,形成旅游度假中心。
山林景观组团——规划区中部山体林地生态,构成规划区生态本底。
规划区中部的自然山体,把规划区自然的分成两部分,山体北部的德山水库,是规划区重要的景观资源,山体南面的林地,是体现规划区田园风格最重要的标志性景观。
另外规划区两条水系,一条位于中部区域贯穿规划区核心产业区,成为规划区内部重要的景观水系,另一条位于规划区的东北部,是体现规划区滨水性重要的景观水系。
(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
本次规划中,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指定用途用地划分至小类。并增加了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餐饮业混合用地、商业设施交通场站混合用地、其他商务设施零售商业混合用地、其他商务设施娱乐混合用地混合用地新的类型。
具体用地构成如下:
1.规划居住用地(R2)38.7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6.84%,其中二类居住用地33.75公顷,服务设施用地1.05公顷,居住商业混合用地3.96公顷;
2.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3.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5%,其中中小学用地(A33)按常住人口规模设置3.40公顷;
3.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70.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02%,其中商业用地(B1)1.39公顷,旅馆用地(B14)10.13公顷,零售商业餐饮混合用地(B11B13)1.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