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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限价商品房要转化为普通商品房?需再补缴购房差价4.2亿元! (3)

日期:2021-10-08    点击量: 1720

但受访的业主则表示,实际购买该小区房产的海航内部员工并不多。“海航内部员工购房大概占到小区所有业主的三分之一,绝大部分是外部人员购买,其中包括当地地税系统职员的几百套团购房。”业主王柳燕告诉记者,当初有海航内部员工取得购房指标后,对外转让“指标”,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指标费”。

海口海航城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方面回应称,海航城于2013年取得预售许可证,在2011年至2013年之间,他们确实向省市两级地税系统销售了600套,也是作为团购福利房;后来有部分人员退房,他们又组织了一次认购,大概有两三百套,“那时没有那么严格,确实有外面的人购买”。

业主罗帅武表示,他并不是海航的员工,经过其他朋友介绍,他直接去了海航大厦认购。罗帅武提供的材料显示,他以5378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海口海航城一套165余平方米的房产。据业主介绍,海航城大户型房子居多,面积最小的93平方米,最大的达200平方米左右。

“我当时去认购时,开发商出示的证件是齐全的,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王柳燕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所有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均是当地住建部门、工商部门监制的《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第二条也明确写明‘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现在怎么就说是‘保障性限价商品房’了呢?”

有业主向记者出示了2013年6月6日开发商发给业主“关于海口海航城整体签约及贷款办理的通知”邮件中,也明确载明“海口海航城(2013年)5月29日喜获商品房预售证,项目性质已明确为商品房”等字样。

━━━━开发商:原本是好心办好事

近3.8亿元土地出让金、4000余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笔合计4.2亿元“购房差价”,到底由谁来承担?海口海航城业主表示“均摊没有事实依据”,开发商却表示“企业没办法承担”。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将很难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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