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消息,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和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含金量很高的政策,这“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备受关注,有效吸引了市场主体和人才集聚海南。
自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海南新增市场主体47万户,其中新增企业近21.5万户。2021年前7月,新增市场主体23.34万户,其中企业9.27万户,同比增长43.47%。
自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海南引进人才11万余人,同口径增长1730%,人才资源总量占总人口比例提升到19.97%。
全岛封关运作前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截至5月31日,海南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企业数量631户,减免税额33.74 亿元,户均减免税额534.7万元。
企业享受此项政策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注册在海南自贸港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贸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贸港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 实质性运营
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贸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 鼓励类产业企业
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请点击查询→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
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申报方式
企业申请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自行申报税收优惠,并根据要求留存备查资料。
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申报享受鼓励类产业优惠的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会与企业充分协商。如果企业不认可税务机关意见,税务机关将把争议事项上报至省税务局。
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