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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从事“点对点”“即往即返”运输的“零关税”营运车辆备案表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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