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

资源保护、社会化拓客、全程管控、线下运维

您所在的位置是:新闻 > 新闻详情

关于海南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这45个问题有解答了! (9)

来源:海南日报     日期:2020-09-25    点击量: 1


29.如何有针对性地划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单元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位。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不动产单元是指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建/构筑物)共同组成的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不动产单元代码是指按一定规则赋予不动产单元的唯一和可识别的标识码,也可称为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单元代码应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相关要求编制。本次工作中,应在工作底图上,根据收集的已有调查、登记成果,结合地形或影像,在地籍区、地籍子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界线内,初步识别并预划不动产单元,预编不动产单元代码,权属调查工作结束后,正式划定不动产单元,确定不动产单元代码。已登记的不动产,应建立新旧不动产单元代码和原地号、房屋编号的对应表。例如,某宅基地使用权宗地位于某县级行政辖区(行政区划代码为340123)内第3地籍区,第6地籍子区,宗地顺序号为13;该宅基地上建设了一幢房屋,则该不动产单元编码示例如下:340123 003006 JC00013 F00010001


30.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可采取哪些灵活的方式?在权属调查工作中,可灵活采取集中收集材料、集中指界等方式。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参与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指界、“先承诺,后补签”、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开展指界工作。


31.是否必须开展实地指界?可采取哪些便利方式?不一定。对界址清楚、已经登记过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办理房地一体登记的,经核实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应沿用原宗地地籍调查成果,无需开展实地指界工作。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时有精确界址点坐标的,无需开展实地指界工作。办理首次登记时,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中界址不明确、实地界址有变化或者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应当开展实地指界。


32.是否一定要绘制宗地草图?不一定。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现场记录。原则上应当在现场指界、丈量界址边长并绘制宗地草图。在本次工作中,为提高工作效率,采用全野外实测界址点的,在确保相邻关系准确、界址清晰无争议的前提下,可在现场指定界址点并签字后,不丈量界址边长、不绘制宗地草图,直接对指定的界址点和房角点开展地籍测绘,并据此编制宗地图。

[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用户体验

超过一百万用户在用我们的产品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1.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2.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3.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