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2.7万亩!万宁又诞生一重量级规划区,打造全球健康旅游地

来源: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03-22   点击量:78

《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区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规划编制历程

万宁市为了加快推动自贸港建设落地落实,提出优先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实施“重振兴隆”旅游品牌行动计划,打造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保障自贸港建设的需要。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19年11月29日,提交专家评审,会议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2020年12月7日,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万府资函[2020]127号)。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兴隆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调整(2017-2030)》确定的B区,北至侨心路,西部和南部至青梅山及其延绵所形成的热带雨林山岭,东部以兴梅大道为界,规划范围为18.64平方公里(合27960亩)。

目标定位

(1)总体目标:兴隆健康旅游产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养生高质量融合发展区。全球健康旅游目的地之一。

(2)功能定位:以热带生态观光体验为依托、以东南亚风情旅游为内核、以健康旅游产业为支撑的兴隆特色生态旅游区。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区内度假居住人口1.89万人,过夜游客0.26万人,服务人口0.16万人(外来服务人口),村庄人口0.66万人,共计2.97万人。

用地规模:总用地1863.62公顷,总建设用地545.32公顷(含绿地),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483.82公顷(含绿地)。

空间结构

规划区规划功能结构可概括为:“一轴、一带、四区”。

规划布局

(1)“一轴”:指兴梅大道发展轴。

(2)“一带”:指花园路核心观光旅游带。

(3)“四区”:指咖啡文化园、世界热带花园5A级景区、东南亚风情小镇和兴梅博冯养生区。

用地分类

(1)本规划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码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为依据。本次规划用地性质一般划分至中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划分至小类。

(2)混合用地:为了适应不同市场的建设需求,加强用地的弹性,提升规划区的质量。规划了以下几种混合用地:

1)零售商业用地混合其他商务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60%,其他商务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40%;

2)零售商业用地混合餐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60%,餐饮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40%;

3)零售商业用地混合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60%,旅馆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40%;

4)其他商务用地混合旅馆用地,其他商务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60%,旅馆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40%;

5)零售商业用地混合旅馆用地及娱乐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50%,旅馆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30%,娱乐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20%。

6)科研用地兼容其他商务用地,科研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80%,其他商务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20%;

7)居住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所占比例不小于85%,零售商业用地所占比例不大于15%。

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68.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89%。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46%。

包括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总用地131.2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12%,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位于规划范围内咖啡公园,总用地面积1.5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32%。

5、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城市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67.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96%。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3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9%。

8、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有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总用地为58.6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13%。其中公园绿地为7.85公顷,防护绿地为50.82公顷。

9、战略留白用地

规划战略留白用地23.3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83%。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

十、开发强度控制

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以内;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医疗卫生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商业商务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1以内;旅馆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以内。

十一、建筑高度控制

已建居民建筑高度按现状高度控制;教育科研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医院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商业商务文化建筑高度控制在20米以下;酒店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公用设施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

十二、公示图纸目录

01、区位分析图

02、空间结构规划图

03、土地利用规划图

04、道路交通规划图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6、容积率控制图

07、建筑高度控制图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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