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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海口楼市限购再升级:人才买房、离婚买房通道被封堵!(附最全解读)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1-09-22    点击量: 683

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将对以下四类人群的购房政策作进一步收紧调整:

(一)落户我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本人家庭在我省无自有住房,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三)非本省户籍人员。不再区分限购区域与非限购区域,实行全区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家庭购买住房,须在我省无自有住房,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

(四)离异人士。对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

《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

答:《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从我市的实际及时适度调整相关购房及人才落户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人才发展战略。《通知》适度调整了新引进人才、未落户人员的购房条件,实行全域无差异限购,强化住房调控措施,对未真实在我市工作的人才,加强购房管控,有利于引导落户人才真正在我市工作和创业,稳定供需市场,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通知》实施后,哪些人员购房政策有调整?

答:(一)新落户我省的人才(不含高层次人才)

原政策为: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

现实施的政策为: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1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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