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新闻 > 新闻详情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聚焦问题,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进行重点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通知》提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问题。在房屋买卖方面,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问题。在住房租赁方面,重点整治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等问题。在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问题。
为了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城市全面排查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并建立工作台账,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同时,《通知》强调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