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安全提示
为了保证您建房时的安全,请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房要提出建房申请,办理规划报建审批手续。
二、建议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从省住建厅编印的《海南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施工图图集》中选择合适的方案。
三、沿海地区的最好选择框架结构,能较好地防风、抗震。
四、砖混结构圈梁必须沿墙贯通,不能间断,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成一体,增强房屋的抗震性能。
五、建议选择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
六、选购正规厂家生产有合格证的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要贪图便宜买次品。
七、建筑选址要远离地质灾害区(塌方,滑坡,泥石流)及土质松软地点,避免在水沟、池塘及有粪坑、墓穴的地方建房。
八、在建房屋要与其他已建房屋保持安全距离,远离高压电线。
九、基础要扎实稳固,建设前要勘探,或请工程地质人员确认地基的可靠性。
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不穿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十一、施工现场不得嬉戏打闹,不得酒后作业;吸烟应远离施工现场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十二、脚手板要绑扎牢固,不应堆放过多材料,严禁在单板上作业。
十三、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要设置防护栏杆。
十四、吊运物件的机械旋转作业半径内不应有人员作业与穿行。
十五、 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电气设备要“一机、一闸、一漏”。
十六、电焊作业要做好防火措施,落实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十七、承重结构(梁、板)底部模板不能随意拆除,必须使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时方可拆模。
住宅用电安全提示
为了保证您及家人安全用电,请在装修、安装、使用电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切忌使用功率过高的用电设备,以免电能表和低压线路不负重荷而引起火灾。
二、电闸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保险丝,不得使用其他金属丝替代。
三、电源线绝缘破损需要包裹时须用绝缘胶布,不得用医用胶带、透明胶带或塑料布等其他物品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