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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发布的《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关于房产税的讨论持续“发酵”。房产税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学者认为,未来5年出台房产税的可能性很高,现已具备出台房产税的条件。社科院专家也曾建议“十四五”期间出台房产税。《通知》的发布可谓触发了社会敏感神经,并引起多种解读。
上海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政策已试点十年,此次正式发布是继续试点还是正式新政?我们都不得而知。但上海作为一线城市,其政策走向无疑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因而更引人聚焦联想。
当前一二线城市楼市仍没有降温迹象。去年11月,一二线热点城市还出现楼市“打新热”。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线城市出现“年底翘尾”行情,房价涨幅相对偏大。近期一些性价比高的新盘以及优质学区房也成为本轮一线城市房价上涨的主要推动力。
对于降房价、稳房价,多位专家学者官员都建议征收房产税。去年12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就曾谈到降房价最好的办法就是收税、收房地产税,收有多套房子的人的税。但他同时提出,起征点和免征面积一定要把握好。去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写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未来房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自10年前上海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开始试点,到随后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等,房产税的推出可谓酝酿多年。2011年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时,笔者就曾撰文《房产税试点意义何在》谈道,“试点房产税的另一个潜在目的就是征收房产保有税以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长远讲,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地方政府税收转型还必须与土地制度的改革并举。笔者认为,应以试点房产税为契机,推动地方政府财务公开,推行公众监督渠道,在推动地方政府税收转型的同时,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这才是试点房产税的最大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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