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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要求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
● 要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 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加强对标志性、纪念性、主题性大型城市雕塑题材的审查,确保其符合城市文化定位和群众审美追求。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化观、价值观和审美观,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在城乡建设中延续历史文脉、塑造特色风貌、展现时代精神
□ 本报记者 万静
动辄投资数亿元的巨型城市雕塑“栽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予以通报,指出湖北省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紧接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两地滥建文化地标
主管部门发文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显示,荆州市在古城历史城区范围内建设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违反了经批准的《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
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投资高达2.56亿元,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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