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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完善法律标准建设,严格监管执法,加快建立“住建部门统筹主管、属地街道社区负责、职能部门配合共管、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从行业来看,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坚持以业主需求为导向
近日,有媒体报道,因为对物业收费不满,宁波市镇海区某小区几名业主给涉事的某物业公司送了一面“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的锦旗,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则因为“对行业负面影响太大,必须表明态度”,决定退出该小区物业服务。
涉事物业公司所说的对行业负面影响是什么呢?据报道,是已有多地业主仿效,向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送上了讽刺锦旗。
这种讽刺锦旗是业主故意恶作剧吗?不是。业主只是借此表明自己长期以来对小区物业服务的不满。业主作为物业服务的甲方,实际出资聘请物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服务,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评价。
业主的评价,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都应该是促进物业公司改善服务、提升品质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物业公司把业主的批评理解为对整个行业的“负面影响”,那就有偷换概念的嫌疑。
更何况,遭到业主批评时,物业公司没有继续想办法改进服务,反而突然单方面提出退出小区物业服务。这相当于说:“我可以干得差,但你不能批评,如果批评我就‘退出’。”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这至少是一种傲娇。如果说得更确切一点,是拿准了业主对于突然更换物业的恐惧和可能的不方便来变相要挟。
无论是否真心想退出,宁波这家物业公司都开了一个不好的头——堵住了消费者批评物业公司的渠道,也就是削弱了物业公司提升服务的动力。在降低负面影响方面,“堵”从来不是有效的选择。涉事物业公司在全国物业公司里算是名气大的,此次“退出”很可能在物业行业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国内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调查体验报告》,在对国内36座城市148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调查后发现,其物业服务体验均刚刚达到及格水平,总体服务质量偏低。无论是设备设施、绿植、垃圾等“物”的管理,还是在安保、门禁、信息公示等“人”的服务方面,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与消费者对美好小区环境的期待都存在较大差距。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李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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