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新闻 > 新闻详情
公 示
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南Ⅰ、Ⅱ区16幢和北区9幢安置房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应月川村民要求,经与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月川村委会协商,我局代区人民政府拟制了《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工作实施方案》(公示稿),即日起将方案进行公示,征收公众意见,公示期限5天。
公示期内,如有利害关系人对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签名并加盖手印)反馈至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三亚市兆龙北路岭仔小组99号502房,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0898-88713352)
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工作实施方案(公示稿)
为确保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三府〔2016〕7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就地安置方式(含就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的被拆迁户选择安置房,以及月川居委会集体房产置换。
二、安置房源情况
根据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所选房源位于三亚市月川中路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具体为南Ⅰ、Ⅱ区16幢2033套,户型包括:A户型160㎡(1070套)、B户型160㎡(107套),C户型125㎡(856套)。北区9幢2864套,户型包括:A户型160㎡(180套)、C户型125㎡(180套),F户型125㎡(326套)、E户型85㎡(1441套)、D户型55㎡(737套)。
三、组织方和参与方
组织方: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参与方: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选择就地安置方式(含就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的被拆迁户,海南省三亚市公证处,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市吉阳区月川居委会
四、选房的批次和顺序
(一)选房批次
第一批次:月川棚户区改造项目第1-6类安置对象中,选择就地安置方式(含就地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的被拆迁户;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