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

资源保护、社会化拓客、全程管控、线下运维

您所在的位置是:新闻 > 新闻详情

三亚挂牌出让海棠湾的2宗地 土地用途文化设施及公园绿地 (2)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0-08-07    点击量: 5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

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单价为1085元/㎡(折合72.33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1240.1550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0.1264公顷(不含耕地)。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4.4240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第二条规定,三亚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2元/平方米,该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5.3088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占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合计1249.8878万元。因此,确定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250万元。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第二条规定“本控制指标适用于以出让方式向六类产业园区管辖范围内主导产业项目以及六类产业园区外的‘十二个重点产业’项目供应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不包括向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以及六类产业园区内非住宅类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供地的行为”。鉴于海棠湾C2片区控规D-05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广场用地(用地代码:G3),属于非经营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适用该规定,因此该宗地不设出让控制指标。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用户体验

超过一百万用户在用我们的产品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1.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2.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3.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