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它材料: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职能部门批复文件等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证明应标注可以从事人才、人力资源、猎头等相关业务),个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申请单位(或个人)下载打印《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审批表》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奖励审批表》,按表格所列内容和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加盖引进人才(或团队)所在单位公章,向省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二)材料审核:省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报截止后将通过初审的材料统一交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委人才发展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三)结果公示:省委人才发展局将于8月前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情况在海南人才工作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省委人才发展局按有关程序报批,获批后向有关单位拨付奖励资金。
六、奖励标准
(一)为我省成功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2万元引才奖励。
(二)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属于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个,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引才奖励。
(三)每年为我省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引才奖励;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引才奖励;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引才奖励。
(四)用人单位通过中介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由用人单位申报奖励的,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可按1:1的比例享受奖励。
七、注意事项
(一)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参与骗取奖励的引进人才,终止相关补助及提供的政策待遇。
(二)联系方式。省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联系电话:66752521;省委人才发展局联系电话:6623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