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

资源保护、社会化拓客、全程管控、线下运维

您所在的位置是:新闻 > 新闻详情

海南省住建厅:现房销售定了!最新限购政策出炉!

来源:小院智库     日期:2020-05-26    点击量: 28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文件对海南本地居民限购2套住房及现房销售等事项,明确了执行时间及认定条件等,其中有几处值得重点关注。


关于本地居民限购


1、对在本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从2020年3月8日零时起实施。上述住房,包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和自建房,含新房和二手房


2、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其随迁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此类常住居民家庭,已在本省拥有1套住房的, 可以购买第2套住房,其中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须符合安居 型商品住房购房条件。


3、家庭实际拥有住房的套数,以购房时家庭名下不动产 登记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套数为准。居民家庭拥有50%及以上产权的住房,按全部产权计算住房套数。


4、经合法继承、司法裁判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可以凭有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5、赠与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以凭赠与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赠与方已赠与非直系亲属的住房套数,仍视为赠与方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


6、2020年3月8日零时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按约定支付相应房款(含定金、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或首付款),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2020年3月8日零时之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二手房,购房人与出让人已签订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按约定支付相应房款(含定金、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或首付款),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或认购协议以及付款凭证,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付款凭证,包括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已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单、购房转账单)等。同时,购房人以现金支付房款或由非直系亲属或非同一户口本上亲属代付房款的,不予认可,不能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用户体验

超过一百万用户在用我们的产品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 “盘客宝太棒了,对于我们经纪人来说用起来很方便,直接随手线上报备带看成交。”

    — 王生孝

  1.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2.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
  3. Free HTML5 Bootstrap Template by FREEHTML5.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