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龙文区实验小学
1.原户籍和居住都在原六石、孚美、后店、翁建、浦口、登科6个行政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2.户籍和居住都在蓝田开发区朝阳行政村的适龄儿童,不包括2009年8月31日后迁入或寄户的。
3.夏商.香榭花都、中粱首府壹号、世茂城品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
4.施教区范围内(朝阳村除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由于学位已满,本校不接收插班生,插班生由学校统一审核登记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相应学校就读。
(七)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龙文北路以东,龙祥北路以西,北环城路以南,迎宾路以北。
1.梧桥行政村所辖开坑(斑鸠坑)、后坑、坑尾、檀林、梧桥、塘边、牛路(御露社区)7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檀香社区内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蓝湾国际、香槟左岸、龙祥花园、宏景花园、融信·未来城、檀香公寓、华港豪庭、上层55(荔枝园小区)、云景里。
3.暂住在以上所列7个自然村及檀香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由于学位已满,本校区不接收插班生,本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安排到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
5.已在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就读的本施教区范围内二至六年级学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选择在“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或“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就读,从2020年起严格按施教区划分就读。
(八)蓝田经济开发区第二实验小学
(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区域)龙文北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北,龙祥北路以西;及(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区域)龙祥北路以东,迎宾路以北。
1.梧桥行政村所辖好坑、新社、方厝3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
2.丽景社区、阳光社区内三个房产业主的适龄儿童:翼特·丽景城、蓝山丽景、阳光美地。
3.暂住在以上所列3个自然村、阳光社区、部分丽景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市二实小景山校区和蓝田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插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