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对于“房地产税法”,此次报告中明确提及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确保如期完成。
如期完成怎么理解?
栗战书表示,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不过对于房地产税立法在今年制定完成的说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并未给出肯定的回答。据上海证券报报道,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对于房地产税立法是否将在今年制定完成?王军表示,“稳步推进。”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提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这也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三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都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一般也要先经常委会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